然。
虽然北宋初年的《宋刑统》中,有“诸故杀官私者,徒一年半”、“主自杀者徒一年”的法条。
但实际上呢。
在唐宋时期,肉在民间其实是相当常见的一种材。
比如赫赫有名的杜甫,他死因便是和肉有关。
只是到底是撑死还是肉变质就不得而知了。
加之不久前王厚等人从西线大胜而归,带回了不少的羊牲畜。
其中有分肉便通过各种渠了民间,毕竟北宋一切向钱看嘛。
“真香!”
徐云夹起一大块肉,放在嘴中慢慢的嚼着。
这种未被品种化的肉,要比后世的肉更较劲。
吃起来贼带,就是腮帮容易累。
而在他边,小李和小赵二人则在轻饮着烈酒。
看那架势,小李似乎还要比小赵凶一儿。
毕竟这姑娘也是个知名的酒鬼来着。
据后世一些小李粉丝的统计,她在婚前的词句中便醉了3次。
分别是两首如梦令和一首《浣溪沙》。
至于婚后就更多了。
未醉2次,醉的7次,赵明诚去世后又醉了6次。
关键是这姑娘又喝酒酒量又低,三盏便会醺晕。
宋代的一盏约莫30毫升,也就是六钱上――要知,这时的酒不过十多度天.....
真・菜又玩。
不过话说回来,文人中真正能喝的也确实没几个。
就拿杜甫的《饮中八仙歌》来说吧。
知章喝醉骑都跌落井底,李白一斗就已经醉意诗兴并举,更别说张旭区区三杯就开始狂草了.....
加之徐云这次拿的可是度烈酒,因此没一会儿,小李和小赵的脸上便扬起了红晕。
“王公,这鱼脍味不错,你且来尝尝。”
比起痛饮的小李,小赵则会来事一儿。
只见很是的给徐云盘中夹了一块鱼肉,说:
“此乃黄花鱼,乃是登州一带的特产,其味鲜无比,乃是世间一大味也。”
徐云客气的朝小赵了声谢,细细品尝起了鱼肉。
他的表还真不是装的,毕竟这年的黄花鱼可都是妥妥的野生品种,在后世堪称天价。
7两以的还好,越往上就越贵。
像此时桌上这接近三斤的黄花鱼,在后世酒楼卖个一万块钱真的是一压力都没有。
换黄公或者西郊五号那种尖的私房菜馆,甚至大概率翻个倍,两万以上。